【发布《普陀区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5-09-21 来源: 上海普陀

  9月18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普陀区开展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强调,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要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原则,根据建设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的功能定位及区““十二五””规划中产业结构布局的特点,重点对就业容量大的现代服务业、商贸业、创新型科技企业和其他小微型企业进行扶持,健全鼓励创业的长效机制,营造崇尚创业、和谐创业的良好氛围,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良性互动的新格局。“意见”明确,成立以区长任组长,相关部门参加的区创业型城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政策扶持,加大资金投入,提高立项、审批和办证时效;健全教育、培训、见习等创业教育培训体系;构建服务资源、信息引导、场地扶持、成果购买的创业服务支持体系;组织开展创业论坛、创业先锋(新秀)评选、创业大赛等创业主题活动,表彰和宣传自主创业典型,力争通过三年(2012—2014年)创建成为创业型城区。“意见”要求,各单位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整体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提高创业者的参与率和支持率,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工作局面。(何华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