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普陀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暂行)》】

2015-11-23 来源: 上海普陀

  1月10 日,区政府办公室转发区发改委制定的《普陀区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暂行)》(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财税、科技创新、人才及其他四个方面政策。财税政策是为推进现代商贸业发展,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发展金融服务业和专业服务业,推进律师服务业发展,鼓励会展业发展,支持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发展,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扶持信息产业发展,鼓励发展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投资管理企业,鼓励重点商务楼宇的跨国公司总部、行业龙头企业发展,加快结构调整力度,淘汰劣势企业。科技创新政策是为鼓励自主创新,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鼓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市科技专项计划﹔加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处于初创期和成长期的各类中小型科技企业发展﹔鼓励中小企业共享科技资源﹔鼓励企业对引进技术的吸收与创新,加快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推进重点领域标准化工作。人才政策提出发挥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作用,重点扶持各类人才和人才团队的培养和建设,明确资助人员和团队,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等内容。其他政策为设立中小企业上市扶持资金, 加大发挥区中小企业贷款信用担保资金作用及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作用, 通过匹配资助、专项补贴、专项奖励等方式,对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业进行奖励和扶持。《意见》还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 (陈 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