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11-23 来源: 上海普陀

  2011年,区法制工作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促进政府行为依法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政府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健全行政复议制度,化解行政争议﹔推广法制宣传和培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提升政府法律事务的处理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年内,区政府印发《普陀区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关于开展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 并向市政府报请备案。审核区商务委、财政局及桃浦镇政府等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5件。办结市政府法制办征求意见的《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草案)》、《上海市建筑玻璃幕墙管理办法(草案)》、《上海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草案)》等法律、法规草案 14件。审查区房管局申请房屋征收司法强制执行风险评估 15件。审核区房管局、规土局、城管大队拆违申请 15件,作出拆违通告。处理有关行政复议的来电、来访及电子邮件 40余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 33件,其中不予受理 6件, 依法受理 27件。经审理,维持 13件, 驳回 3件,责令履行 1件,撤销 1件, 撤销重做 1件,通过调解申请人撤回申请而终止 8件。年内,行政复议引发争议前三位的具体行政行为依次为信息公开、行政确认、行政罚款,前三位的被申请人依次为区公安分局、交警支队及人社局。 (章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