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区民防办对早期公用民防工程中用于旅馆、餐饮、娱乐、休闲的工程进行关闭或调整使用业态,发出关闭或调整使用业态通知书 125份,关闭或调整 43 个无证、无照经营旅馆使用的民防工程和 4个有证有照使用的民防工程,联合公安等部门对剩余工程进行督促整改,使民防工程使用业态趋向规范合理。 (顾慧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