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国家《精神卫生法》】

2015-06-04 来源: 上海普陀

  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正式实施。新法对精神卫生工作方针原则和管理机制,心理健康促进,精神障碍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精神卫生工作保障措施,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维护等方面都有修改和完善。为做好宣传和贯彻新《精神卫生法》,维护精神障碍患者合法权益,提高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邀请市疾病预防控制精神卫生分中心2位专家对区重性精神病人治疗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简称精联办)、疾控精神卫生分中心、街道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派出所等单位共90余人进行《精神卫生法》解读培训。同时,区精联办沟通卫生、民政、公安、街镇等部门,梳理疑似精神障碍患者的接报、处置、送诊工作流程,调整、修改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包括门急诊、住院、社区随访管理等,规范机构及个体医疗行为,做到依法执业,维护精神障碍患者权益。 (仲豪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