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建立少数民族公益律师机制调研】

2015-10-09 来源: 上海普陀

  8月,区民宗办探索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的调解方式,提升民族管理工作水平。通过调查摸底,聘请在区司法局注册的少数民族律师5人为公益律师,在设摊经营、租赁合同等涉及民族纠纷案件中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处理矛盾纠纷。在此基础上,开展“建立少数民族公益律师机制”的课题调研,成立以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宗办主任张桂文为组长的课题领导小组,通过文献整理、问卷调查、基层走访、专家咨询等方式,分析引入公益律师机制的作用和意义,形成《少数民族公益律师介入涉及民族因素矛盾处理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报告。“报告”针对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矛盾和纠纷存在以情越法、以“教”压法、以钱代法的现象,提出少数民族公益律师介入涉及民族因素矛盾处理的作用,即践行法制培训、律师咨询、维护权益、化解矛盾纠纷、应对突发事件“五大职能”;发挥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求助对象的引导员、民族关系的协调员、对立双方的调解员、沟通协商的联络员“五大员”作用;建立“公益律师”机制,实行民族部门把控维稳工作的主动权,切实形成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和谐之路。课题组邀请法律界、民族界等方面的有关专家、学者对“报告”的可行性、前瞻性进行分析论证。该“报告”被评为2012年度全国民委系统优秀调研报告二等奖。(赵琳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