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功能】

2016-02-05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通过五项措施,完善服务功能。优化内部岗位职责和人力资源配置,以“为民服务”为主线,整合司法行政资源,形成直接面向公众的窗口服务系统,设立行政审批、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6+X”模式对外服务窗口。成立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建立《首问责任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投诉监督管理制度》等8项制度,明确各窗口服务事项和办理内容。突出行政审批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三大功能,完善职能部门政务协同流程。通过微信、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窗口服务项目,接受社会监督;建立法律援助校验平台和案件质量全程监控系统,实现信息公开、共享。窗口服务落实“5+2”工作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度和“一门式”服务模式,最大限度为办事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年内,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累计受理各类行政审批856件,法律咨询等便民服务事项17288件。 (潘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