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化立案窗口】

2016-02-05 来源: 上海普陀

  4月23日,根据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立案工作的意见》,区法院改建立案窗口,落实便民举措,完善和拓展立案接待大厅服务设施和综合功能,营造便捷、有序、高效诉讼环境。开辟专用公众休息区,配备各类诉讼宣传材料和报刊,供当事人和律师阅读;安装3台液晶显示屏,滚动播放“走进法院”和法律知识宣传片。开辟书写区,提供纸笔,配备电脑,供当事人案件查询,修改诉状。导诉处增加文书打印、复印等服务,为当事人提供零距离服务。将缴费窗口移至立案窗口,一站式服务,方便当事人诉讼立案。在接待区域,为每个立案窗口设立独立空间,安装录音、录像设备;窗口之间采用从上至下封闭透明玻璃隔断,保护当事人隐私,避免接待时候互相干扰。 (唐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