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民生案件执行】

2016-02-05 来源: 上海普陀

  3月12日,区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和上海高院关于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统一部署,四措并举保障涉民生案件执行效果。一是及时查控。对于涉民生案件,法官在接手后立即前往被执行人所在街道镇、工商局、银行等地排查财产线索,第一时间查控财产。二是执前督促。设置专人办理执前督促,以电话、短信等方式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在第一时间制裁。通过“繁简分流”流程管理模式,缩短涉民生案件执行周期。三是网络联动。注重借力基层组织和社会舆论,综合运用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制度和限制高消费令等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四是绿色通道。以执行事务中心为依托,以民生优先为原则,优先执行、优先救助。 (唐良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