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06-04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区司法行政工作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平安、法治和队伍建设,履行司法行政职能,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连续两年被市司法局考核评为优秀。立足社区矫正规范建设年活动要求,建立社区矫正7个规范,成立人民检察院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官办公室,提高刑罚执行规范。推进心航训练营、生命感动、国学堂等矫正品牌项目,举办特殊对象专场招聘会,开展关爱行动和帮扶解困送温暖活动,推荐就业、实施帮困达500余人,金额达15余万元。引入上海洪惠城市小区管理服务中心,充实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专项活动,建立“老真北”、洵阳、铁路新村等旧改基地人民调解工作室,化解纠纷187件;先后建立真如、宜川、曹杨地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室,加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年化解医患纠纷138件;以开展“争当人民调解能手”“人民调解优秀案例”评选活动和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工作为抓手,提高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水平。编制《普陀区基层司法所业务指导手册》(2013—2014版);完成司法所和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建设调研。区政府法律顾问团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20次;组织律师陪同区领导周四“大接访”;组织专家律师参与区疑难信访积案核查、化解(终结)31件;组织法律服务旧改公开遴选工作,遴选优质律所为洵阳、铁路新村旧改工作提供法律服务。首创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家评估机制,获第四届(2012年度)市依法治理优秀案例奖;建立区婚姻收养登记中心、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成立朱雪芹工作室,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处级以上干部专题学法会和组织系统法制干部参加依法行政专题培训班,协调推进区政府部门行政领导干部出庭应诉和旁听行政案件审理;组织评审依法治理案例和8项民主法治建设课题研究立项工作。推进法治普陀,开展“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和“名律师社区行”活动;制作法制宣传卡通形象普陀法星,并以普陀法星为元素制作推广法制动漫系列公益广告片和法宣产品;开展微博征名、微评活动,打造普法“三宝”特色品牌。组织机关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赴基层党组织和单位开展宣讲,开展司法行政“五种能力”建设专题学习班和机关月月讲活动,组织参加党的十八大和党章知识竞赛,获区级机关第一名;参加创卫行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转变工作作风,全年会议活动比上年下降59%,简报精简53%;厉行勤俭节约,“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下降47%。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普陀公证处获2011—2012年度市文明单位,局机关获2011—2012年度区文明单位。年内,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10260件,调处成功10107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5694份,处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8967件。全区有律师事务所84家,执业律师991人,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14844件,普陀公证处办理各种公证业务22658件,法律服务业实现创收3.24亿元,完成税收3799.84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案件444件,接待来访咨询5839人次,接听“12348”法律咨询热线7246个。甘泉路司法所被评为市“五好司法所”,真如司法所被评为市“示范司法所”。全系统获区级以上先进集体荣誉27项、先进个人荣誉29人次。 (潘晓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