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06-04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区人民法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发挥司法职能,坚持司法为民,落实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为推进上海西部新兴商贸科技区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深化刑事公诉案件立案前调解机制,试点探索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积极应对劳教制度改革。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率为73.99%。注重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48.94%的行政案件经依法协调原告撤诉,推进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工作。组建执行局,加大执行力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维护生效裁判严肃性。服务区域创新驱动发展,与区文化局、公安分局、天地软件园会签备忘录,启动知识产权联动保护法律工作站,开展巡回法庭、法律咨询、案例指引、法制宣讲活动,配合推进“一河五区”建设。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强化案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建立健全信访通报制度,成立“知心天平”亲情工作室,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和社会关怀帮扶。着力消除群众诉讼障碍,制作材料补充告知书,做到“一次告知、两次立案”;出台《关于财产保全的若干规定》,下浮担保金、担保财产的余额标准;试运行12368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案件进展查询、法律咨询等“一门式”诉讼服务。强化司法新闻宣传,成立法院新闻中心,设立新闻发言人和新闻联络人,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开通法院外网和新浪官方微博,促进司法与民意良性互动。年内,受理各类案件19697件,审结19061件,分别比上年上升4.86%、1.43%。其中,刑事案件受理1316件,审结1308件;民事、商事案件受理13389件,审结12761件;行政案件受理47件,审结47件;执行案件受理4742件,执结4742件。对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依法缓减免缴诉讼费用34.23万元,对40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执行案件申请人发放司法救助金65.53万元。区法院获2013年上海市学习型机关、上海市文明单位、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案例选》案例工作先进单位、上海法院系统法宣工作优胜单位等称号,少年庭获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称号,“知心天平”亲情工作室获上海法院系统优秀心理工作室奖。 (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