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2015-06-04 来源: 上海普陀

  11月25日,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陈锦清等5名被告人提起公诉。年初,被告人陈锦清介绍被告人奚华芬投资海南鑫亿豪投资有限公司,先后发展被告人王立根、叶宏、张寿荣等人投资。以投资有限公司名义许诺高额回报,引诱他人以缴纳钱款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顺序组成层级,直接以发展人数作为返利依据,让加入者继续发展他人。经查证,5名被告人发展下线人数共计785人。12月18日,经区法院审理,以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陈锦清等5人有期徒刑4年9个月至2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至4万元不等。 (林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