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5-06-04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区人民检察院围绕区域工作大局,发挥检察工作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区域转型发展的积极作用。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303人,比上年增长18.5%;提起公诉1613人,比上年增长9.9%。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审前羁押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捕17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3人,对11人开展观护帮教;对检察阶段的未成年人不起诉和轻罪记录予以封存,纠正相关单位违规泄露行为2件。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73人、不起诉12人。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受理信访573件,促成检察环节刑事和解、民事申诉和解41件;实施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对10名被害人给予司法救助。认真履行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立案贪污贿赂案件13件15人;严肃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立案查处玩忽职守案件1件1人。深化预防工作,制作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加强廉政警示教育宣传,创作1部微电影、2则廉政公益广告均在全国或市级比赛中获奖。开展行贿档案查询工作法制宣传月活动,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受理查询1625人次。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受理审查不服法院民事、行政诉讼、民事执行的申请监督案件57件;对民事审判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5份,均得到采纳;促成1件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的案件当事人和解,属全市首例。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出书面纠正意见51份。区检察院重视自身建设,提高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年内,有15个(次)集体、52名(次)干警获高检院和市、区表彰,区检察院获上海市学习型机关称号,并连续9届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 (林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