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

2015-10-09 来源: 上海普陀

  4月9日,区法院与区司法局联合举行普陀区人民调解员培训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市高院副院长盛勇强、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李和平,区政法委书记邰荀为培训实践基地揭牌。该基地设在区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负责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具体实施、指导、管理及协调,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选聘培训教师,组织编写培训方案,对培训对象进行组织、管理、考核等工作,从而形成专业化的培训机构。基地下设调解员教育培训中心、分中心。制定《普陀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调解员培训工作要求,根据调解员的实际需要,实施全员培训、初任培训、示范性培训、岗位培训、实务培训、日常培训六大培训模块,为调解员提供实战机会,提高调解技能。(范丹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