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位一体”防治青少年犯罪】

2015-12-08 来源: 上海普陀

  年内,区法院依托“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基地”,构建司法、家庭、学校、社会“四位一体”的青少年犯罪防治模式。坚持定期回访服刑少年外,对存在不同程度心理问题的未成年犯,选派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法官进行引导式谈心,建立“判后心理跟踪档案”。针对父母离异、单亲或父母长期在外打工等可能存在家庭教育缺失的家庭,将心理辅导对象延伸至家长。与曹杨二中等学校签订法制教育共建协议,选派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学校的法制教育辅导员,尝试由老师担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员,定期发放《少年法庭季刊》,开通全市首家“校园天平”专题微博。对青少年社工开展法律知识培训,定期与矫治社工研讨社区矫治方法,不断完善青少年社会保护体系。(龚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