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

时间:2016-04-27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年内,区检察院启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观护体系建设,一是部门联合推进观护体系建设。建立以区青少年社工站为观护站、下辖 9个街道镇社工点为观护点,形成由区综治办统筹协调,公安、司法、民政、教育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观护体系。二是完善观护工作机制。明确观护对象范围、工作流程和具体内容,探索从学习、教育、劳动、思想四方面统一评估标准、分值和等次,建立观护档案资料的管理制度。三是加大教育挽救力度。联手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 加强与青少年社工的联系,对观护对象进行回归社会的技能培训。全年对3个案件中的 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观护考察,对其中表现良好、犯罪情节轻微的 2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林 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