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16-01-07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区人民政府拟订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关于区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报告的办法,规范常委会依法行使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职权。听取和审议2013年区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普陀区2013年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2014年区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作出《关于批准普陀区2014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作出《关于相应撤销真如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 (洪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