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

2015-05-29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根据上海市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普陀区被列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试点区之一。4月19日,由区人社局、教育局联合召开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政策学习会,组织中小学校长对职称改革试点工作政策进行宣传、解读,明确要求确保改革试点工作稳妥实施。改革后原中学教师职务序列与小学教师职务序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序列。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等级将统一为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助理级、员级,名称依次统一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改革范围包括区内所有学校和教育机构及标准制定、评审、人员过渡等环节,涉及面广、涉及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工作复杂,任务艰巨。区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探索路子、提供借鉴,是上海市全面推开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 (王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