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工作机制】

2016-01-07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根据市委政法委“轻案快办”要求,区委政法委协调推进区“轻案快办”工作。牵头区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部门建立权责清晰、分工明确的工作体系。年内,区公安分局、检察院、法院快办案件分别占办结案件总数的3.5%、16.2%和22.29%;快办案件范围由危险驾驶、小额盗窃、“零包”贩毒3类常规轻微案件,扩大到妨害公务、开设赌场、故意损毁财物、非法行医、妨害作证、寻衅滋事、非法持毒、诈骗、故意伤害、交通肇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10余种类案。4月,联合区政法各部门和价格认证中心签订《关于适用轻微刑事案件物品价格鉴定的实施办法》,建立价格评估“绿色通道”。推行《常见轻微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规格》,统一、规范常见轻微刑事案件证据取证要求,建立快办案件优先补充侦查机制。区司法局法援中心设立“法院法律援助值班窗口”,实现法律援助前移。(廖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