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治安复杂地区】

时间:2016-02-15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年初,区综治委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突出滚动排查、责任落实、督导检查三个环节,先后开展城市轨交站点、“城中村”、“黑车”运营、群租、无证无照经营、违章搭建、非法传销、窃电、“三无”船舶等专项整治工作。年内,查处“四类车”非法营运 680起,暂扣“四类车”375辆;清理桃浦镇槎浦河“三无”船舶30余条;拆除违章建筑 57万平方米; 收容救助流浪乞讨人员 583人,消除一批治安隐患。 (廖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