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日常登记管理】

2015-06-04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区民政局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做好全区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同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联系,把握有关政策,提高办事效率。年内准予社会团体成立2家、变更登记10家、筹备登记2家;准予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36家、变更登记29家、注销登记9家、名称核准66家。同时,探索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为四类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放开登记做好准备工作。 (张生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