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

2015-10-09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市民政局“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专项行动要求,成立以副区长为领导小组组长,有关委、办、局分管领导为组员的专项行动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召开普陀区“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推进会,下发《关于印发〈开展“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普民联【2012】01号)。组建流动救助队,加大街头巡逻力度,引导流浪未成年人到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接受救助;动员街道、镇开展社区救助管理活动,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同公安部门或救助站联系,及时采取有效的救助保护措施。完善未成年人救助管理保护教育,针对流出原因、年龄结构、文化和智商程度不尽相同的特点,因人施教,实行多种多样的教育疏导方法,帮助流浪孩子回到温暖的家。(张生奕)

图像

4月1日,召开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推进会 (区民政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