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院获示范性培训机构认定】

2016-02-05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经过上海市教育评估院专家组对普陀区教育学院组织领导、基础条件、师资队伍、功能发挥、常规管理、工作实绩和特色创新等7个方面工作和形成特色进行评估,11月13日,上海市教委发文,认定普陀区教育学院为“上海市示范性县级教师培训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