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

2016-01-29 来源: 上海普陀

  10月20日,根据区市场监管体制机制改革方案,整合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普陀分局、上海市普陀区质量技术监督局、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陀分局、上海市普陀区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职责,设立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管本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工作部门,挂上海市普陀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和上海市普陀区质量发展局牌子。此次改革是对市场监管体制机制的创新和探索。通过原工商、质监、食药监、物价检查机构四部门职能、机构、人员整合,实现“1+1+1+1>4”的“化学反应”。同时,机构改革与精兵简政、监管力量下沉相结合,设置10个市场监管所和1个综合执法大队,原四个部门的内设机构减少至18个,干部中80%的人员在基层从事行政执法工作。管理体制由市级垂直管理,改为由区级属地管理;职能设置按照市场准入、监管执法、专业管理和技术支撑等职能设置管理板块,发挥综合执法优势,消除管理盲点。(陆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