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人治理结构】

2015-05-29 来源: 上海普陀

  2013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指导国资公司、城投公司、长风投资公司、桃浦科技智慧城公司、真如城市副中心公司、中环集团、西部集团、英雄集团、快乐集团9家直接监管企业完成董事会、监事会人员配置,调整董事30人次、监事21人次。推进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配,选举产生长风投资公司、桃浦科技智慧城公司、英雄集团、快乐集团4家企业职工董事4人,长风投资公司、桃浦科技智慧城公司、快乐集团3家企业职工监事6人次;指导企业领导交叉兼职外部董事6人次、外派监事13人次;企业纪检干部进入监事会4人次,优化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对于监事会主席外派来源多元、原任职岗位待遇悬殊的现状,起草并修订《普陀区国有企业外派监事会主席薪酬管理办法》。指导企业董事会提交201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指导监事会出具2012年度董事会监督评价工作报告。 (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