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染色馒头”】

2015-11-26 来源: 上海普陀

  4月12―15日,根据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餐饮服务单位“染色馒头”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制作、销售中式点心的餐饮服务单位开展“染色馒头”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报道中的“染色馒头”,对餐饮服务单位外购的“馒头”,一旦查实属上海盛禄食品有限公司分公司生产的,立即责令停止销售并现场封存﹔加强对馒头索证索票检查,对来自其他单位生产的“馒头”,是否来源于合法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进行索票索证和台账登记,如不符合要求的,立即进行溯源调查﹔加强自制馒头的原料检查,对餐饮服务单位自行制作的“馒头”,加强对其人工色素、防腐剂、甜味剂的监督检查,要求其合法使用,杜绝违规使用现象。专项检查共出动94人次,检查制售中式点心的各类餐饮企业44户次,未发现问题染色馒头。(卢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