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015-11-26 来源: 上海普陀

  2011年,贯彻落实中央、市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精神,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政府监管责任,区政府与区9个委办局和9个街道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修订完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职责,强化安全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突出企业主体责任,各街道镇与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所属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督促企业建立“一岗双责”制度。严格安全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完善考核体系,将安全生产与各单位、各部门的政绩相结合,与领导的工作实绩相结合﹔对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按各自职能,执行单位负责人问责制、约见谈话等制度,逐级挂牌督办,跟踪整治。(徐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