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执法检查】

时间:2016-04-1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0年,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区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整个执法检查工作分为自查与抽查两个阶段进行。自查阶段, 从各行业抽取 118家样本单位进行自查,其中工业企业 40家、批发零售企业 40家、住宿餐饮企业 10家、房地产企业 11家、建筑企业 9家、固定资产投资企业 8家。自查结果:无问题单位为 95家,占 80.5 % ;发现问题单位23家,占 19.4 9%。抽查阶段,选取 30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资质以上建筑企业和亿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对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城乡居民收入、价格指数、节能减排等重点指标进行抽查。抽查结果: 14家单位部分指标存在多报、少报及漏报情况, 没有发现严重统计违法违纪行为。通过检查,对企业统计中存在的统计主体范围不清、指标计算错误等问题及时予以纠正,督促企业规范统计基础工作,深化依法统计的认识。 (周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