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氧使用专项检查】

时间:2016-04-1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6月,对全区医用氧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 11家,没有发现有医用氧假冒现象。针对存在医用氧供应商资料不齐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情况,召开医疗机构医用氧监管工作会议, 21 家医疗机构的医用氧管理人员及分管院长参加会议。强调医用氧属于药品范畴,各医疗机构应及时纠正自身在医用氧管理方面存在的误区,在购进医用氧时,要从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和经营单位购进,并索取医用氧供应单位的相关证照,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采取措施使医用氧的管理由设备模式向药品模式转变。(卢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