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曹安市场猪肉制品监管】

时间:2016-04-1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0年,采取 3项措施加强对曹安市场猪肉制品管理。督促曹安市场实行猪肉制品管理的新规定,即要求全体猪肉制品经营户在世博会期间若有违反国家相关规定的行为将在市场内停止交易,所有进入曹安市场的猪肉必须凭“瘦肉精”检测合格证明方可进场。对曹安市场预冷猪肉主要供应产地山东和江苏的屠宰厂实行异地飞行监测, 4月 15—18日,派员赴江苏连云港、淮安,对多家屠宰场进行“源头抽验”,突击进行“瘦肉精”等指标快速监测,共检测 50件猪肉样品,合格率达到 100%。加强对市场内猪肉经营户培训,开展《食品安全法》、《上海市生猪管理办法》方面培训,提高安全意识。督促曹安市场与与江苏、山东的屠宰厂及采购毛猪的业主签订“世博会食品安全责任书”。9月,缴获和销毁曹安市场场外销售无证散装猪肝、猪腰等非法内脏约 8吨。 (卢礼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