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减排工作】

时间:2016-04-12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0年,加大节能减排资金和政策支持,完善《普陀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加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投入,节能技改项目奖励标准由每吨节能量 300元提高到 500元。推动桃浦热力公司、斯瑞聚合体材料、金叶包装、上海城建物资等 4家企业申报市节能技改项目,获取市扶持资金约 500万元。加强重点行业、企业节能,由区政府与相关责任部门、街道、镇及能耗 2000吨以上重点企业签订《普陀区 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责任书》,与 12家年用电量 500 万千瓦时以上工业重点企业签订电平衡技术合同,督促企业推进节能减排工作。实施燃煤锅炉改造工程,对落后产能行业进行调整和淘汰,关、停、迁 8家劣势企业。对新建建筑进行节能监管,在基建项目中推广、应用、引入太阳能等节能设施,确保新建建筑全部执行节能强制性标准。加强公共领域节能,推进“绿色照明工程”,在全区 9个街道、镇 244个居委会推广60万支高效节能灯,同时继续做好高效节能灯在区域内办公楼、医院、学校、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的推广工作。启动高效节能空调推广情况入户核查工作,对全区 18000台高效节能空调进行逐台核查,确保财政补助资金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周 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