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2015-12-10 来源: 上海普陀

  “六五”普法期间,桃浦镇将普法工作和法治建设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坚持“党委主要领导抓,分管领导负责抓,法宣办具体抓,基层单位配合抓,居民群众同参与”的运行机制﹔投入专项经费80余万元,发放普法材料7·2万余册,培训普法骨干1·3余人,拥有普法宣传员、联络员、信息员近3000人,建立普法教育基地5个,共有11万人次接受普法教育,占应普对象的95%以上。普法中坚持“四保障”(即思想、组织、制度和经费保障),“三结合”(即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与道德教育、与依法治镇相结合)和“六进活动”(即法律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学校、进单位)。五年普法,为地区营造团结和谐的政治环境、平安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和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先后获“上海市五好乡镇党委”、“上海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连续四届“上海市文明镇”,连续四年“上海市平安社区”,连续四届“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司法所获“上海市示范司法所”等20个荣誉称号。(侯阿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