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六个一”工作法】

时间:2016-04-2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0 年,开展信访维稳“六个一”工作法, 信访总量人数下降 22.3 % ,其中集访人数下降 73% ;化解群体矛盾 4件, 个体矛盾 3件;劝返越级赴京上访 27 人次;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市《信访动态》曾载专文予以肯定。“六个一”工作法即:一是明确第一责任。各级领导是信访维稳工作第一责任人,做到“一般事有人管,特殊事有人做,突发事有人处”;二是瞄准第一目标。对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矛盾作为维稳目标,紧抓不放,做到小事不出村 (居) ,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矛盾;三是强调第一意识。增强各级领导对维稳工作的忧患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面对矛盾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提前预警,积极疏导,有效处置;四是把握第一关口。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功夫用在平时,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当地,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五是抢抓第一时间。对突发或可能演化的矛盾,领导快速反应,抢抓情况信息,抢抓亲临现场, 抢抓疏导处置,及时做好化解、缓解工作;六是筑牢第一阵地。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整合社会资源,筑牢综治、司法、信访及公安等部门调解矛盾阵地, 开展矛盾联调、问题联治、事件联处, 从源头有效预防、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侯阿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