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普陀区在继续公开“三公”经费基础上,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除涉密部门外,要求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预算主管部门公开部门预、决算,并细化公开内容,部门决算全部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张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