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部门预算编制】

2016-01-19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区财政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基础支撑作用,调整公用经费综合定额、公车运行维护定额、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标准等;规范公用经费使用办法,制定区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实施细则(含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规范),明确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经费开支标准、预算审批及核销程序;细化支出预算编制要求,制发《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指南》,明确按照“零增长”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单独编制会议费等消费性支出预算,同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项目预算分解落实到基层单位和具体用途并申报绩效目标;建立健全预算编制与结转结余资金管理相结合的机制,完善落实分类处置方案,加大消化力度,对累计金额大且使用进度慢的部门,及时调整财政预算。 (张 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