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工会职能】

2015-09-24 来源: 上海普陀

  2012年,重点抓加强园区工会组建和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以推进企业民主管理、推进职工素质工程、推进企业文化建设、推进公司经济发展,增强企业凝聚力和战斗力。年内,新建企业独立工会5家,覆盖工会15家(根据工会法规定,企业人数25人以上的,要成立独立工会,人数不足25人的,由园区工会联合会覆盖,成立工会小组,设立工会小组长,像集体合同、三方协商均由工会联合会帮助进行),吸纳新会员302人,园区非公企业独立工会达108家,覆盖企业工会181家,工会建会率达90.8%。园区工会联合会结合园区民营企业、挂靠企业单位多的特点,以《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为准则,培训基层工会主席及相关人员,推进园区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发挥三方协商机制作用,完善园区《区域性集体合同》内容,推动园区34家企业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企业集体合同,确认区域性集体合同144份。至年底园区有独立工会108家,覆盖工会181家合计289家,建会率达90.8%,完成“两个普遍”工作目标。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组织、举办不同类型及不同人员参加的各类培训及讲座,并发挥法律援助平台作用,为企业和职工每月提供一次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每半年开展一次法律培训,维护和保障非公企业与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稳定和发展。为职工办实事,年内组织136名女职工进行体检;举办园区第五届乒乓球比赛及象棋比赛和第二届汽车行业技能比武,增强员工的活力及竞争力。此外,工会在非公企业职工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缴纳、工资协商、互助保险、扶贫帮困等民生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郭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