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运工作】

2016-02-02 来源: 上海普陀

  2014年春运自1月16日—2月24日,历时40天。春运期间,全区累计接发长途客车4803辆次,接发旅客121544人次,比上年分别减少28.8%和18.4%。主要做法:(一)提早准备、周密部署、靠前指挥,确保春运工作顺利开展。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黄海平任组长、区府办、建交委、公安分局等19个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春运工作办公室。1月10日,区政府召开全区春运工作会议,黄海平提出3点具体要求:一是春运管理部门、各成员单位要立足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切实增强春运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围绕确保春运安全、保障服务质量、维护运营秩序3个目标,进一步落实春运管理相关措施;三是各职能单位需明确职责、各司其职,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修订完善工作预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值守,保障工作配合协调到位,完成好春运“年度大考”。春运于1月16日正式启动,黄海平率领区建交委、公安分局领导,到交通大众长途客运站及武宁长途汽车站检查指导春运工作。区内2个长途客运单位,根据春运期间学生和民工流量大的特点,以及2014年春节根据国定假日高速公路7座以下小客车免费通行等因素,做好春运计划和春运高峰期的承运计划,适时加开车辆,增加班次、线路,确保旅客准点出行。针对春节假期小车出行制定出沪、返沪高峰期的排堵保畅方案,并对平时易拥堵路段和客运站周边环境落实整治,确保春运期间交通形势总体受控。为应对春运期间出现的低温降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区春运办各成员单位做抗冰雪、防恶劣天气的思想准备和预案准备,切实加强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应急队伍、物资(装备)等储备,确保在应急状态下,人员、物资、措施到位。(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春运安全。区春运办及各成员单位按照市春运工作的总体要求,从确保春运安全入手,强化措施,落实责任。一是全面筛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确保无一车“带病”运行。区春运办多次要求各运输企业对参加春运的班线客车、旅游客车技术性能进行全面排查,严禁安全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的交通工具投入营运。公安交警部门全面登记、检查7座以上客运车辆,消除客车中途超员、超速等违法现象。保证没有一车“带病上路”。二是全面筛查营运驾驶员,确保无一驾驶员“带病”上岗。交通管理部门对运输企业驾驶员进行一次集中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并通过发放安全手册、开展安全宣誓、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增强驾驶员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交警部门全面排查,保证无人“带病”上岗。三是广泛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春运期间,各单位各部门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客运安全、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市容环境等多方面工作,开展查堵“三品”(易燃品、易爆品、有毒物品)“三超一疲劳”(即超速、超载、超员和疲劳开车)、站点周边“四类车”(即助力车、三轮车、二轮摩托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及“黑车”,摊贩跨门营业等专项集中宣传违法整治活动12次。区交警支队、市交通执法总队六支队及区交管中心共出动执法人员1200余人次;出动车辆253车次;检查车辆658两次,对客运站、车公司上户检查87户次。 (三)以人为本、改进作风、贴心服务,确保春运工作质量。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在春运期间牢固树立为民服务和诚信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手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一是加强客运市场管理。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行为。对春运期间擅自涨价、提高收费标准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从严查处。二是规范票务管理。坚决打击“拉客”“宰客”“倒客”和倒卖车票、欺行霸市等非法活动。三是加强宣传工作。完善春运信息发布制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大力宣传春运有关政策和措施,及时发布春运动态,为旅客出行提供便利,引导旅客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四是积极开展为春运“送温暖”活动。春运期间,各级领导深入春运一线,积极开展为春运职工“送温暖”活动,改善工作条件,解决实际困难,激发广大职工以更高的积极性、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春运工作中。各级工会组织积极开展进城务工人员平安返乡活动。(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确保春运各项任务圆满完成。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实践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的具体体现,精心组织、全力协调,春运各部门之间紧密配合、团结协作。 (唐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