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

时间:2018-03-08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4月11日,调整区老龄事业发展中心相关机构编制事项,下设综合信息科、权益保障科2个内设机构,编制由8名调整为12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2名,所需编制由区社会福利院调剂,社会福利院编制由28名调整为24名。5月20日,建立区行政服务中心,承担区实体办事大厅和网上政务大厅的一体化管理等工作,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级别相当于副处级,设办公室、信息科技科、审批业务科、协调管理科4个内设机构,核定全民事业编制26名,其中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名。6月1日,区旅游咨询服务中心更名为区旅游公共服务中心,并调整其主要职责。6月27日,各街道镇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房管办事处由区职能部门下属调整为各街道镇下属,在街道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挂牌,实行街(镇)属、街(镇)管、街(镇)用。8个街道和长征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房管办事处)编制由8名调整为25名,桃浦镇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绿化和市容管理所、房管办事处)编制由15名调整为36名。所需编制由区市容环境事务管理中心、社区绿化管理所、房产管理中心调剂下沉,区市容环境事务管理中心编制由112名调整为39名,区社区绿化管理所编制由47名调整为26名,区房产管理中心编制由155名调整为名75名。7月19日,撤销市冠龙高级中学建制;建立区杨家桥幼儿园,核定全民事业编制29名,所需编制从区大渡河路第二幼儿园划转,大渡河路第二幼儿园编制由74名调整为45名。9月8日,区社区服务中心编制由8名调整为12名。(王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