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上海市普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时间:2018-03-0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3月31日,区政府印发《上海市普陀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清洁安全的水环境是人民健康生活的根本条件,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是区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要求,体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以全面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源头控制、水陆统筹、科学治理原则,分区域、分阶段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和水资源管理,为上海实现“四个率先”,建成“四个中心”、科创中心、“全球城市”和区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提供必要保障和有力支撑。《方案》提出,到2017年,基本消除区域黑臭水体,3条市考黑臭河道消除黑臭现象,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到2020年,全区水环境质量有效改善,基本消除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10个市考河道断面水质达到V类功能区标准,20%左右的河道水质达到或优于IV类标准,过境河道出境断面水质不劣于入境断面;到2030年,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地表水水质全面达到V类水环境功能区标准,达到或优于IV类水质标准的水体比率进一步提高。《方案》要求做好7方面工作:提升水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河湖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产业结构调整,加大综合管理制度创新,提升水环境监管能力,强化依法治污控污水平。(唐诗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