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税收政策】

时间:2018-03-2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区税务局落实《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1版)》,开展年度出口退税企业分类评定工作,完成1181户出口企业的分类评定。做好涂料、电池等消费税扩围及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变化工作,确保政策贯彻落实。完成民福企业的2015年年检及年度认定工作,完善即征即退项目管理。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信息核查工作,全年查补城镇土地使用税460.85万元,房产税2636.68万元。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减免政策,全年有3.83万户纳税人享受免征优惠政策,减免增值税及营业税税额超过4062万元。落实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共完成申报人数3.27万人,网络申报率位列全市第一。核查股权转让相关案例819例,合计查补企业所得税83.79万元、个人所得税2878.57万元。完成1例反避税嫌疑立案、结案工作,补征企业所得税3146.14万元。(王靓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