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责任审计】

时间:2018-03-2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贯彻中办、国办关于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及实施细则,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的指导下,深化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年内,受区委组织部委托,组织开展19个党政领导干部和4个区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经审计,相关领导干部能够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自觉遵守有关政策、法规和财经制度,较好履行经济责任。但也存在以下问题:预算管理方面,预算编制不够合理、预算调整未履行报批手续、结余资金未进行清理;财务管理方面,部分收入未及时收缴、部分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及部分项目没有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账实不符,部分建设项目管理过程不够规范等问题。区审计局建议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订计整改工作方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加强结余资金管理;强化内部控制,完善资产和财政财务管理;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对政府采购程序、固定资产管理的监管措施,切实提高管理水平。相关部门根据审计意见,研究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应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