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时间:2018-04-20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区司法行政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凝心聚力、创新引领,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连续5年获市司法行政系统考核优秀,全系统获全国、市、区级各类集体和个人荣誉110项,其中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上海申蕴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彭涛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桃浦镇被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连续4年向区委常委会专题汇报依法治区工作。完善党委领导依法治区专题报告制度、“法星小贴士”工作机制。做好“六五”普法总结,制定“七五”普法规划,启动“七五”普法工作。打造微信公众号“法星在线”2.0版,运用新媒体拓展宣传空间。深化“法律六进”。参加区人大换届选举宣传工作。配合上海电视台《法制特勤组》栏目拍摄案件。整合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司法行政资源参与旧改工作。建立驻区信访接待大厅人民调解工作室。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配强区、街道镇专职人民调解员。指导区人民调解协会完成换届选举。组织人民调解员岗位“大练兵、大比武”系列活动。指导长寿路、甘泉路司法所创建标准化司法所。实现全区10个街道镇居村委法律顾问全覆盖。编撰医患纠纷人民调解操作手册,加强全流程质量监控。制订《普陀区社区矫正执法公开工作试行办法》。推进社区服刑人员管理考核。完善“区、街道镇、居村委”三级社区服务基地网络。举办第五期“心航训练营”活动,开展5周年总结宣传。加强所社信息衔接工作和禁毒宣传。年内,帮困慰问特殊对象450余人,提供帮困补助8万余元、实物补助3万余元,提供廉租住房补贴9人、低保513人。建立区司法行政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组织律师开展桃浦转型发展服务调研7项。为铜川路水产市场关闭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制订《普陀区促进法律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举办区骨干律师培训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培训班。指导区律工委开展区第二届优秀律师事务所和优秀律师、优秀女律师、优秀青年律师评选。深化公证与诉讼对接工作机制。落实公证公益服务项目常态化。推进公证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做好农民工、老年人等重点对象法律援助。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初步建立局权力与责任清单体系。推进诉访分离。完成区司法行政系统调研课题27项。《普陀区检察院积极探索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普陀区法院建立诉讼与公证对接机制,助力家事纠纷非诉调解》案例获评第七届市依法治理十大优秀案例。年内,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受理纠纷8826件,调处成功8715件,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4530份,处理“110”公安司法联动接处警9064件。全区律师事务所107家,执业律师1321人,办理诉讼和非诉讼业务15012件,创收6.01亿元,完成税收0.84亿元。普陀公证处办理各种公证业务21461件。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援助案件1002件,接待来访咨询10376人次,接听“12348”法律咨询热线10364个。(应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