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信力建设】

时间:2018-03-23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改进项目和资产管理方式,修改《普陀区红十字人道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意见》,建立由捐赠方、医学专家、相关部门代表(区卫生计生委、民政局、医保办等)、区红十字会理事代表组成人道救助重点项目评审小组;加强内审监督,排查大额资金使用管理风险点,加强党组(执委会)、红十字事务中心、街道镇、居村委四级人道救助项目审核;制订人道救助金发放回访制度;聘请社会第三方对人道救助资金、少儿住院互助基金使用管理情况实施专项审计。(蔡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