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首例专车司机刷单诈骗案】

时间:2018-04-20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办理市首例专车司机刷单诈骗案件,该案由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唐敏办理,协同检察员审查。2015年起,被告人董某、谈某某、高某、宋某某系“一号专车”注册登记司机,4人从费某某(另案处理)或他处购买未实名登记的手机号注册“一号专车”乘客端,虚构用车订单,后用自身或其实际控制的他人司机端账户接单,骗取被害单位上海奇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垫付的用车费用及公司给予司机承接订单的奖励费10万余元。3月30日,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4人提起公诉。4月18日,经区法院开庭审理,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决4名被告人1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各处罚金1000元。(林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