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两个为主”要求】

时间:2018-03-20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区纪委带头落实改革部署,要求各街道镇、委办局纪检监察组织线索处置和执纪审查情况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修订完善《2016年普陀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绩效考核细则》,重点强化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工作情况考核。加强对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日常监督指导,对重要问题线索及时介入,会同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开展执纪调查,对特别重要的问题线索实行提级办理;将问题线索初核件数为零、立案件数为零、处分人数为零的单位作为重点督查对象,强化工作指导,提高相关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水平。落实下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会同区委组织部制订关于全区各单位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选拔任用工作流程,区纪委介入下级纪(工)委书记、纪检组组长拟任人选酝酿提名、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环节,确保下级纪检组织主要负责人人选选优配强。明确各单位纪(工)委副书记选拔任用和纪检监察组织人员调整工作要求,要求下级单位党委提出纪检监察组织任职人选,应向区纪委请示,并经区纪委考察审议通过,确保纪委监督相对独立性和权威性。(朱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