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环境综合整治】

时间:2018-03-2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区国资委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五违”整治工作“公字先行、国资带头”的工作要求,要求区属国有企业年底前全面完成拆除经营性违法建筑的目标任务,并将治理工作纳入企业领导人员薪酬考核指标体系。区国资委坚持“大局为重、依法实施、部门协作、合力攻坚”的工作方针,建立“2+4+X”(区国资委和区拆违办作为2个牵头部门,发挥城投、西部、中环、快乐4家集团公司主体作用,依托X个街道镇和相关职能部门)工作机制,通过加强各职能部门的高效衔接和通力合作,结合低端业态调整、城市更新和同心家园建设,推进“五违”整治工作。至11月上旬,129处共11498.97平方米经营性违法建筑全部拆除,提前近两个月完成年度拆违目标。(金立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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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后的红旗村俯瞰图(新普陀报社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