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

时间:2018-03-0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制订《普陀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管理规定》《普陀区兼职政府法律顾问选拔聘任程序规则》《普陀区人民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工作规则》等文件,建立例会、值班接待、协助办理合法性审查及行政复议等制度。1月和7月,公布2批兼职法律顾问聘任决定,聘任12名区政府兼职法律顾问,分别是朱宇晖(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杨伟东(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主任)、章志远(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万梅(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合伙人)、毕玥(上海日盈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夙(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主任)、李世刚(复旦大学副教授)、吴军(上海市万联律师事务所主任)、汪东(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陆建(上海市通浩律师事务所主任)、金冰一(上海润一律师事务所主任)、高兴发(上海达晨律师事务所主任)。12月6日,区法制办主任朱晓鸣出席中美政府法律顾问与政府律师制度研讨会,介绍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情况,并交流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相关做法。年内,法律顾问协助区政府承办行政复议、代理应诉、合法性审查等事项102件。(顾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