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时间:2018-03-0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2016年,对《普陀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施办法》《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本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标准的通知》2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报送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会准予备案。对17件区政府工作部门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并准予备案,对其中5件提出法制建议。根据《关于本市开展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集中清理区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对22件区政府规范文件,确认保留20件、建议修改1件、建议废止1件;对33件区政府工作部门、镇政府规范性文件,确认保留30件、建议修改1件、建议废止2件。(顾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