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

时间:2018-03-09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9—11月,根据《关于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面清理的通知》要求,组织区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区行政执法单位(除公安部门、税务部门外)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各自单位持有市行政执法证的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各行政执法单位按要求通过市行政执法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填写并上报《申请注销本市行政执法证行政执法人员名单》。清理后,区持有行政执法证的执法人员总数1421人,因执法证件有效期届满、持证人员调离岗位等原因,注销执法证件294张。(顾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