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顺体制机制

时间:2017-06-01 来源: 普陀区地方志办公室

3月,根据区委《关于深化街道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制定《上海市普陀区各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对应8个内设机构、3个事业单位和3个平台(场所)的分工,4月底前,全区各街道完成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及“6+2”体制下科室工作人员调整。5月,根据《普陀区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统筹考虑机构改革后区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设置,分别对设党委、党工委和党组部门提出相关意见。保留区民政局党委、人社局党委、国资委党委、市场监管局党委、绿化市容局党委、房管局党委、教育党工委、卫生计生党工委、司法局党委、体育局党委、科技党委、公安分局党委、发改委党组、商务委党组、财政局党组、环保局党组、规土局党组、审计局党组、安监局党组。逐步推进其他政府工作部门党组织和纪检组织设置变更,4月,建立区旅游局党组、纪检组;5月,区建设交通党工委、纪工委更名为区建设管理党工委、纪工委;8月,撤销区投促办党组、纪检组,建立区投促办党委、纪委,撤销区档案局党组、纪检组,区档案局列入区委序列;9月,撤销区民防办党委、纪委,建立区民防办党组、纪检组,撤销区社区办党组、纪检组,区社区办与区社会工作党委合署,列入区委序列。 (卢礼卿)